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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理工学院图书馆借阅管理办法及管理规则
2024-09-11 16:36  

第一章 书刊借阅须知

一、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图书馆的书刊全部对读者实行开架借阅。

二、各借阅室书刊,未办理借阅手续,或未经许可不得携出室外,否则按偷书处理。

三、借书册数

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借20册。

四、借阅期限

教职工、学生:所有类别图书借期均为60天。图书过期每天每册交纳过期图书使用费0.10元;在节假日到期的图书,在开馆一周内(周一至周五)及时归还,免收过期使用费;在假期中到期的图书,须在开学两周内(周一至周五)归还,免收过期使用费。超过规定期限归还,过期使用费从应归还之日连续计算。

五、请爱护书刊,在借阅书刊时认真检查,发现有圈划、水渍、墨渍、油渍、缺页等污损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则由借阅人负责,按书刊价格视其损坏程度交纳图书损坏赔偿金(每页2元);如损坏严重按丢书处理。

六、丢失图书

如果本人能购到同一版本或更新版本(多卷书必须是同一版本)且无污损的正版书刊赔偿时,每册需补交分编加工费10元(购书要有购书凭证),否则按以下办法交纳丢书赔偿金:出版年或印刷年在2000年以后(2000)的图书,按书价的2-5倍交纳;出版年或印刷年在1999年以前(1999)的图书,按书价的3-6倍交纳;丢失外文图书按书价的4-10倍赔偿;丢失孤本书、工具书、特藏书等珍贵图书,按书价的10-20倍赔偿。多卷书刊丢失一册者,有单价则按单价计算;无单价则按平均书价的单价计算。

七、偷窃图书和报刊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停止其使用图书馆三个月的处罚,及至取消其利用图书馆的资格,同时给予所偷书刊原价的5-20倍赔款处理,并处以馆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学校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八、对勇于制止和举报毁坏、偷窃书刊等不良行为者,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九、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而不服从管理者,从重处罚。

十、以上各种赔款,全部上交学校财务。

十一、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第二章 图书借阅室管理规则

一、各楼层借阅室对读者均实行开架借阅。

二、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入室借阅图书。

三、书包、外套请放在指定位置。

四、取书时,每人一次限取一册。抽阅后不借的书,放在原架位,或放在阅览桌及书车上。

五、借书册数

除第五借阅室报纸、期刊仅供室内阅览外,所有借阅室图书教职工和学生均可借20册。

六、借阅期限

教职工、学生:所有类别图书借期均为60天。图书过期每天每册交纳过期图书使用费0.10元;在节假日到期的图书,在开馆一周(周一至周五)内及时归还,免收过期使用费;在假期中到期的图书,须在开学两周内(周一至周五)归还,免收过期使用费。超过规定期限归还,过期使用费从应归还之日连续计算。

七、请爱护书刊资料,在借阅书刊时认真检查,发现有圈划、水渍、墨渍、油渍、缺页等污损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污损情况,则由借阅人负责并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八、需要复印的书刊资料,办理出室手续后方可带出,复印后须立即归还。

九、借出的图书要妥善保护,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十、偷窃馆藏文献者,视情节轻重处以停止其使用图书馆三个月及至取消其利用图书馆的资格,并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故意毁坏馆藏文献者,从重处罚。

十二、不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带出室外者,按偷书处理。

十三、保持安静,手机调至震动状态,保持清洁。请勿在室内吃零食、乱扔杂物;请勿在室内大声喧哗。共创优良环境,安心读书治学。

十四、校外读者入室阅览,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第三章 读者自修区管理规则

一、读者自修区专供学生自修学习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区内进行其他活动。

二、学生进入区内要讲究文明,衣着整洁,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区内,不准抢占座位。

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食物、饮料等物品进入区内。

四、要自觉维护区内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五、要自觉维持区内秩序,请不要喧哗、谈笑、嬉闹,手机调至震动状态,保持区内安静。

六、要爱护区内桌椅,不得损坏,不得乱刻乱画,更不准搬出区外。

七、学习完毕,需将座椅摆放好。

第四章 数字资源阅览室管理规则

一、本室对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开放。

二、读者入室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三、入室登记:入室阅览者凭选座上机,一人一机。

四、实行免费上机服务。

五、服务内容:本室为读者提供光盘及网络数据库查询,多媒体阅览,INTERNET浏览及查询,上机学习和文献原文索取等项服务。读者不得浏览网上不健康和反动的内容,不得在网上操作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不得在网上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在网上散发反动、淫秽、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更不允许私自带游戏盘进入本室或非法拷入机内,不得利用本室的网络资源从事违法活动,有违反者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由公安机关究其法律责任。

六、爱护公物:入室读者必须爱护公共财物(包括电脑、光盘、办公用具等一切设施),如有损坏者应根据本馆规定照价赔偿。

七、保护环境:为维护本室整洁、安静,给读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入室者必须衣冠整洁,不得在室内抽烟、喧哗、大声交谈、吃零食、喝饮料等;如收听有声读物,必须使用耳机,手机调至震动状态。

八、严禁更改、删除计算机系统配置文件。

九、上机者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计算机的病毒防护系统。

第五章 图书馆馆藏布局及开放时间

位置

部门

藏书类别/主要功能

开放时间

二教B区109

第一借阅室

合订期刊、北大赠刊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二教B区113

第二借阅室

赠书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二教B区208

第三借阅室

G-I类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22:00

二教B区308

第四借阅室

P-Z类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22:00

二教B区301

第五借阅室

藏有文学、艺术、体育、教育、科普、科技、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当年期刊和报纸以及教学期刊、工具书、关强赠书,N-O类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22:00

二教B区408

第六借阅室

A-C、F、J类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22:00

二教B区401

第七借阅室

数字资源阅览室

D-E类,外文及数字资源检索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22:00

二教B区501

第八借阅室

K类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22:00

自修区:

一楼大厅

二楼中区

二楼北区

三楼中区

四楼中区

二楼-六楼连廊

读者自修区

读者自修

周一至周日

7:00-22:00

注:

1、藏书类别A-Z类含义:A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B哲学、宗教;C社会科学总论;D政治、法律;E军事;F经济;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H语言、文字;I文学;J艺术;K历史、地理;N自然科学总论;O数理科学、化学;P天文学,地球科学;Q生物科学;R医药、卫生;S农业科学;T工业技术;U交通运输;V航空航天、X环境科学、安全科学;Z综合性图书。

2、周三下午闭馆,不对读者开放。

3、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开馆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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