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广大合法读者用户的正当权益,烟台理工学院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校内任何个人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如各类断点续传工具等)。
2.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数据库等操作;(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并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一些数据库会对同一IP每天下载全文量也进行限制。)
3.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
5.读者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网络账号及电脑(服务器),如出现账号被盗、电脑受攻击等情况而造成了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读者用户将承担相应责任。
6.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一经查明必严肃处理。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规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7.图书馆分享的常用数据库等资源,请读者在使用该类数据库时,阅读了解该数据库的版权声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侵权行为。
图书馆希望与广大师生一起维护良好的电子资源利用环境,欢迎广大师生反馈意见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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